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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国立大学与华东政法大学合作培养国际商法硕士项目 招生简章(第五期) 为加强新加坡与中国在法学领域的研究与合作,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新加坡国立大学(NUS) 法学院与中国优秀的法律院校华东政法 大学,于2005年共同联合举办了国际商法硕士学位项目 (LL.M ) 。此项目已从2005年的19名学生,增加到58名学生(第四期)。这是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在海外举办的第一个项目。该项目的全部课程以英文教授,学制为一年。授课地点分别在新加坡和上海两地进行。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授予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LL.M.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by NUS(而非两校联合学位)。
一、课程设置 1. 课程设置充分反映国际商法领域的最新发展,并结合学生兴趣与现实需要。课程由新加坡国立大学负责安排,共包括十二门。其中,十门课程由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教授授课;两门由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授课。学生可从十二门课程中任选十门。 2. 被录取的学生先在新加坡国立大学进行为期九周的学习,其中包括修读两门课程以及到政府机构、法院及大型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其余课程的授课地点在华东政法大学的长宁校区。授课方式以密集型为主,每门课程在三周内完成。 3. 本项目所使用的教材采用英文原版教科书,系英美顶尖大学推荐的权威教科书,其作者均为国际知名的法学教授。 4. 学期安排为:第一学期 自 7月至12月 (包括一周假期,期末考试在12月份);第二学期自1月至5月。(期末考试在5月份) 5. 可供修读的课程及授课地点如下表 (仅共参考):
请点击以下网址下载最新学期的课程和教授名单:
http://law.nus.edu.sg/prospective/postgrad/coursework/iblcoursedesc.htm
和 二、实习 在新加坡学习期间,国立大学法学院将为每位学生提供为期两周的实习机会。在2008- 2009学期,我们得到以下单位的支持:
Supreme
Court of Singapore 三、申请人条件 1. 申请人须已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2. 英语成绩须为托福580分以上或雅思6分以上。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英语成绩交到报名处,并须参加英语面试。如申请人无法及时提供托福或雅思的英语成绩,可提供其他相应的英语考试成绩,但该成绩必须足以证明申请人的英语能力;此类申请人须参加面试或笔试。一些申请人还可能被要求参加在国内举办的英语课程,以作为录取条件。 四、学费和其他费用 该项目的学费为人民币五万元(约折合新币一万元或美金六千五百元)。学费包括在新加坡学习期间的部分住宿费和保险费。其他费用如往返新加坡的旅费、生活费等由学生自己承担。在华东政法大学学习期间的住宿费由校方另行收取。申请人报名费为人民币195元。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须提交的个人材料 1. 报名时间:自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1月1日。 2. 报名方式:申请人可点击以下网址下载申请表格,以英文填写。
Graduate School of
ECUPL 或
NUS Faculty of Law 3. 须提交的个人材料:
将报名表格及以上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并寄至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合作办学办公室(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邮政编码:200042)。信封上注明“新加坡国立大学项目报名材料”。 六、咨询方式 如有其他疑问,可发电子邮件至以下网址进行咨询:
Graduate School
of ECUPL 咨询电话: +86 021-62071632
NUS Faculty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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